《平三角舉要》與《方圓羃積》初探

台師大學數學系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 麗山高中彭良禎老師

一、    緣起

9月14日「人文社會科學史料典籍研讀會」由陳彥宏導讀清朝梅文鼎(1633-1721)的《平三角舉要》與《方圓羃積》此次研讀的文本源自《梅氏叢書輯要》,收錄於郭書春主編《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》數學卷第四分冊,頁458-517。在〈平三角舉要提要〉中,劉鈍特別指出「梅文鼎在明末傳教士編譯的《大測》、《測量全義》等書的基礎上,對涉及三角形的幾何學性質以及有關三角術的算法作了系統的整理」。由於《大測》與《測量全義》恰涵蓋於筆者正埋首研究的《崇禎曆書》中,因此,對於這次的研討很有感覺,茲將部分文本的初步研究及些許心得與大家分享。

二、梅氏編撰時的想法

概略說來,《平三角舉要》與《方圓羃積》本該算是兩個不同的知識面向,前者是藉由測量談三角之法與原,後者則是給出方與圓、柱體與球體等相關的比例計算。然而,梅文鼎在兩篇內容的安排上,有個地方極其特別,那就是在《方圓羃積》中,全未提及古今算家如何計算圓面積,反將此部份以「補遺」的形式安插在《平三角舉要》卷一的〈測算名義〉中。1對於這樣的設計,想必是另有安排。

先從這兩處相關字面上觀察,則不論是中法的「割圓求積」,還是西法的「割圓八線」,恰好都有「割圓」二字,這或許給了梅文鼎一些靈感,以至於他在方法上,「補遺」一開頭便強調「正弦為八線之主」,由於古今中西的「割圓之法,皆作勾股於圜內,以先得正弦」,因此,不論是中法「劉徽、祖沖之以割六弧起數、趙友欽以四角起數」,還是西術以「六宗率則兼用之」,2是皆「理之至者,先後一揆,法之精者,中西合轍」的昭然之理,「故古人只用正弦,亦無不足」。

換句話說,梅文鼎之所以能將三角與方圓這兩個主題「送作堆」,是由於他看穿了在計算圓面積的逼近過程中,總是要用到「外接圓半徑R、內切圓半徑r與半個邊長a2」所形成的勾股形,而「半面為股,則正弦也」、「所用小股,皆正弦也」,換言之,對梅文鼎而言,正弦即是勾股的化身,而割圓即生三角,三角又以正弦為首,所以,梅文鼎只是順水推舟地將劉徽《九章算經》的割圜術、趙友欽《革象新書》中的「乾象周髀法」,全都換上西法「三角」的新包裝而已。

「補遺」中最後總結「中西割圓之法,皆以勾股法求通弦,通弦半之為正弦,割圜諸率,皆自此出,總之,為勾股之比例而已」。無怪乎梅文鼎在〈平三角舉要序〉中,開門見山即強調「西法用三角,猶古法之用勾股也」。而在三角與勾股正反兩論分分合合之後,文鼎便中西會通地下了「勾股雖不能備三角之形,而能兼三角之理,三角不能出勾股之外,而能盡勾股之用,一而二,二而一者也」的結論。因此,如果說梅文鼎是站在肯定中算勾股的基礎上,同時取長西法三角「用之殊便」的實際功能,來重新審視、整理,那麼,劉鈍在〈平三角舉要提要〉中尊崇該書卷「堪稱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三角學教程的著作」的說法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
順帶猜想,此次的內容安排,或許是為了讓大夥體驗「會通之後的一貫」,才會用心良苦的在梅文鼎的眾多數學遺作中,刻意挑選這兩篇書目研討吧!

三、測算名義

文鼎在重新消化、整理整套三角學的知識內容時,仍延續《幾何原本》「凡造論,先當分別解說論中所有名目,故曰界說」的習慣,將「點;線;面;體;三角形;角;弧;割圓弧矢;通弦、正弦;正矢、大矢;正弧、餘弧、正角、餘角;正弦、餘弦、正矢、餘矢;割線、切線;割圓八線;角度;相似形;比例;八線表;半徑全數;鈍角正弦、餘弦;過弧、大矢;正角正弦」等使用名詞的定義,爰摘綱要,列於首簡」,隨即強調不可以不知」。

然而,雖同樣是名詞介紹,其所用術語卻大不同,《大測》採用佛門的「因明」,《測量全義》恪守尊師的「界說」,而《平三角舉要》則是另創新派「名義」,箇中差異,饒富趣味,或值一探。此外,在介紹名詞的過程中,亦夾雜定理論述,茲舉數個面向供讀者欣賞。

(1)     點、線、面、體

仍提長短、廣狹、厚薄,並附圖說明。所不同者,皆舉日月測行、田疇櫃塔等測算實例、實物,從而直觀地得出「故線以點為其界」、「故面以線為界」、「皆以面為界」的結論(而非定義)。3此或突顯出梅氏在「名義」前冠上「測算」二字的源由。另外,「線」只談弧線(中規)與直線(中繩),未提雜線,想是因為此處的研究對象皆為「有法之形」的緣故,而附圖中則指出平行直線「凡平行線,必相距等」的性質。

(2)  三角形

仍強調「必三線以上」、「形之始也」,至於「故三角者,量法之宗也」的結論,則可從附圖所隱藏的公式「從一個凸n邊形的頂點連對角線,可將原形分為n2個三角形」,再加上「凡可算者,為有法之形;不可算者,為無法之形」的觀點來說明,因為勾股為有法之形,而斜角形或分或補,皆可成勾股形,至於通通可入算的「海龍公式」,則出現在卷三〈內容外切〉「三角求積第三術:以三較連乘,又乘半總,開方見積」。

(3)   角、弧、角度

從「線既平行,雖引而長之,至于無窮,終無相遇之理」平行線的直觀想法,引入「兩線相遇則成角」的概念,並提及正方角、銳角、鈍角。其中90度角亦曰直角、亦曰方角,或省曰正角、象限角,但文後卻全然避用「直角」一詞,若從字義上來看,大概是因為「正方」一詞所表達的圖感優於「直」字所傳達的體勢吧!至於利用「兩線十字縱橫相遇」的「十字」來「圖釋」垂直的概念,又或許是在明清之際,「西學」即等於「聖教」的趣味連結。而「角之在小形與在大形,無以異也,故無丈尺可言,必量之以對角之弧」的敘述,則突顯出梅氏已掌握到「角經放大、縮小仍不改其度」這種與眾不同的性質。(這個概念在《大測》與《測量全義》中似未出現,待考)

(4)   相似形、比例

在「有兩三角形,其各角之度相等,則為相似形,而兩形中,各邊之比例相等」中,梅文鼎特將「相似」與「形」兩種概念合成一個專有名詞,是否為首創?待查證。又梅文鼎的年代當未能接觸《幾何原本》第七、八、九卷的內容(巧妙地藉由幾何量談比例,以避開數的不可公度),不過其兩數相形則比例生」這句話,頗能反襯出「在不同時空背景下,數學知識的發展性、侷限性與啟發性」。附帶一提,雖屬定義名詞之介紹,但在前後次序上,仍發生「倒置」的情形,如「割圓八線」條即引用後「比例」條。此現象在西學知識日漸被中算家消化、吸收,甚至成為基本術語的時空背景下,或無法避免。

(5)   半徑全數

藉由「正弦必小於半徑」、「割切二線皆依正弦而生,亦皆有畸零」來說明何以新法中會將半徑冠上「全數」之名,並強調如此一來(半徑即等於全數),在三率法求數及乘除運算時的方便。不過,梅文鼎在卷二〈算例〉的描述中,為了突顯「比例之理」,從頭到尾堅持使用半徑一詞,而未採用新法之全數。對梅文鼎而言,「形」與「數」這兩種各自代表「幾何」與「算術」的不同表徵,想必是有明確界線,但卻又互相依存的,因為必「形」才能相似,且需有法之形可算,而半徑為形非數,全數為數非形,因此兩數須相形始生比例。

(6)     直角、鈍角之正弦、餘弦

承續《大測》從鈍角的補角來定義其正弦、餘弦,所不同的是,梅文鼎特別為鈍角的「正矢」另立一條目「大矢」。而對於正方角正弦的描述,則是:「八十九度奇之正弦,至九九九九九而極,迨滿一象限,始能成半徑全數,故半徑全數者,正角九十度之正弦也」,由此可見,梅文鼎從銳角正弦推廣到正角正弦的函數遞增與極限想法。

四、中西對照與一二考證

梅文鼎在〈測算名義〉「八線表」條後,補述銳角分兩勾股,鈍角補成勾股,然惟有八線表中豫定之勾股,故但得其角度,則諸數歷然,可於無勾股中尋出勾股矣」,此正呼應劉鈍在〈平三角舉要提要〉中提到「此書也是作者藉助傳統勾股理論整合三角術的一個嘗試」,故擬對照《大測》與《測量全義》,將中西之「三角」、「勾股」和「圍徑之法等相關評述,列表對照如下,期供讀者一探梅氏會通之源

大測序

勾與股交必為直角,……,遇斜角則勾股窮矣!分斜角為兩直角,亦勾股也,遇或不可得分,又窮矣!

平三角舉要序

但三角有鈍角,而勾股無之,論者遂謂:勾股之術有所窮殊不知銳角形須分為兩勾股,鈍角形須補成勾股,

大測序

以弧求弧,無法可得,必以直線、曲弧相當相準,乃可得之,

平三角舉要序

至於弧三角以直線測渾圓,其理最奇,

大測序

而圍與徑,終古無相準之率。古云「徑一圍三」,實圍以內二徑之六弦,非圍也。祖沖之密率云「徑七圍二十二」,則其外切線也,非圍也。劉徽密率云「徑五十圍百五十七」,則又其內弦也,非圍也,或推至萬萬億以上,然而小損即內弦,小益即外切線也,終非圍也,

〈方圓相容〉

《新法歷書》曰,又云「徑一圍三,絕非相準之率,然徑七圍二十二則盈,徑五十圍百五十七則朒,或詳釋之,則徑一萬,則圍三萬一四一五九,雖亦小有畸零不盡,然用之頗為相近。

《測量全義》卷五〈圓面求積〉

徑與周之比例,古士之法如此,今士別立一法,其差甚微,然子母之數積至二十一字,為萬億億,難可施用。

大測序

歷家以勾股開方展轉商求,累時方成一率,然不能離徑一圍三之法,即祖率已繁不復能用,況徽率乎?況萬萬億以上乎?是以甚難而實謬,

方圓羃積說

《歷書》周徑率至二十位,然其入算,仍用古率(十一與十四之比例,本祖沖之徑七周二十二之密率),豈非以乘除之際,難用多位,

 

【註】左言21字,此言20字,應是梅氏忽略誤差,只考量準確值的關係。以下寫至36位供讀者參考(有0哦!)

3.141592653589793238462643383279502884

由於梅文鼎在其「教科書」體例格式的安排上,並未如前輩們以《幾何原本》為宗,處處引經據典,將論證體系環環相扣。若從「假如」、「問曰」、「解曰」、「術曰」、「答曰」等體例來看待這套教程的編輯,則應歸屬「草稿」而非「標準版」。茲就文中相關引述略加考據。

(一)《新法曆書》

「《新法歷書》曰:割圓亦屬古法」。4明末徐光啟領導編修的《崇禎曆書》,前後分五次進呈,合計一百三十七卷,然刊成未及頒行(後又陸續進器與書,共一百四十餘卷)。清順治二年1645),湯若望刪修成《西洋新法曆書》一百卷進獻,至康熙十三年(1674)時,又刪增成《新法曆書》九十七卷刊印,部分內容見載於《古今圖書集成》曆象彙編曆法典。5末至乾隆皇帝開《四庫全書》館,將之刪增為《新法算書》一百卷,收入子部天文算法類。

(二)《筆算》

總而言之,皆以先有兩數之比例,為後兩數之比例。其乘除之法,皆一三率也(三率法詳筆算)。6筆算收錄於《梅氏叢書輯要》首五卷。《測量全義》卷一第七題關於「三率法」一詞的描述如右斷比例之四率,以三推一,名「三率法」:四幾何為兩比例等,先有三推得第四。……,列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率,即可推第四率。依(《幾何原本》)七卷十九題,中率相乘與首尾兩率相乘得數等。故二三相乘為實,第一為法,而一,得四率也。據陳敏皓《《同文算指》之內容分析研究》的論文研究,三率法的引進介紹首出其中。

(三)《比例規解》

論曰:…,即《比例規》變面線之理」,7義大利傳教士羅亞谷譯撰的《比例規解》見於崇禎四年八月初一日崇禎曆書》第二次進呈的書目中,後梅文鼎將全書修潤成《度算釋例》,並將「變面線」一詞改為「更面線」,是書收錄於《梅氏叢書輯要》八、九卷。

(四)術語

《測量全義》卷一第一題「通弦與通弧,正弦與正弧比例等(比例等後省曰『若』)」,因此「abAB」即是《測量全義》中用以表示abAB」的術語,此用到了梅文鼎身上則多成了「abAB」,「比」似乎成了一個專有名詞。(偶爾也出現「a bAB」或abAB」的敘述)。8

(五)其他

附圖上所標識的字或數字,有正放的、斜擺的、橫躺的,更有倒立的,此情況未見於《新法算書》,而用來識別之字眼。《幾何原本》中徐光啟道「凡圖,十干為識,干用盡用十二支,支用盡用八卦、八音」,9而梅文鼎除了採天干、地支外,另有「亢」、「房」二字的出現,10不知有無特別用意?至於海龍公式的證明、測量高、深、遠、廣等問,亦見載於《測量全義》,待來文再探。

五、關於「教程」的幾個HPM觀

若從今日數學課堂上的教學方式或教材編排,來看待梅氏「這部堪稱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三角學教程的著作」,有些現象或問題值得站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們學習與深思。

(一)古今三角教學

現今數學課堂上,每當介紹三角函數的單元時,黑板上的圖形全都是「第一象限的表徵」,因為如此一來,當要介紹sincostan的定義時,老師們都會搬出拿手絕活,只要將sincostan中的sct字母給他草寫(圖一),學生馬上不費吹灰之力便都清楚斜邊、對邊、鄰邊應該放哪兒了。

然而,在明末清初,sincos這些「番話」未見眾習,上述捷法必定「當機」!因此,《平三角舉要》延續《大測》、《測量全義》的策略,採取「圖文對照」的方式介紹,因為用弦、切線、割線來割圓,而所割之形「如弓之曲」,故得矢,如此四線,再加上餘角所成四線,順理成章便以「割圓八線」名之,而「正弦、正切線、正割線、矢、餘弦、餘切線、餘割線、餘矢」一概只須「看圖說故事」,至於彼此的「餘角關係」,更是望文生義便得。

古今兩教學法不同,今法或許速成,立竿見影,但剩下的倒數關係可不易收拾,11所以,才又得發明「雪花圖」捷法。而古法的圖像記憶或許老牛慢步,然而,一旦認清名詞,無煩再背矣!更巧妙的是,古法用以詮釋的圖形幾乎都是「第二象限的表徵」(圖二),這樣的安排,在拓展至廣義三角函數(尤其是鈍角)的介紹時,一切就都自然而然,順理成章。課堂上若作這樣的鋪路,對於學生後續學習,相信是有價值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另外,梅文鼎還強調幾近補習班口訣的「但以餘為正,以正為餘」、「正餘互用」,也頗顯「編寫教材」的風格。又「既稱八線,刻中何以無矢?矢者,弦之互餘相減即得也(法見後條)」。12由於半徑為全數,加減即得矢,因此,無須浪費版面造表,然而今日課堂上從頭到尾只介紹六線,究竟矢之巧妙大用為何?何以古人視為珍寶,今人全然不理不睬?以上種種,在三角單元教學中,或可換換口味補充、思考。

(二)三角形內角和定理

梅文鼎在「凡三角形併三角之度,皆成兩象限(一百八十度)」定理的證明上,將勾股形內角和一百八十度當作已知,把銳角三角形分成兩勾股形證明,鈍角三角形並同。13同時,為了證明這個已知,梅文鼎還特地在前頭「割圓八線」條,安排「順勾股形」與「倒勾股形」為熱身,若從教材的編排觀點而言,獨見其匠心與用心。而梅文鼎從勾股切入此定理,固然有其「一而二,二而一」的一貫想法,但若仔細分析其證明過程,除了「順、倒」與「勾股」,剩下的就只是「正餘互用」的定義而已,因此,「勾股三角之度皆成兩象限」這個已知,就變得那麼地理所當然了。

(三)尺規作圖

    【範例】鈍角形第三術「有三邊求角」(新式)

【解法】術自乙角作垂線至甲,又引丁丙線遇於甲,則成乙甲丁勾股形。又引橫線至辛,使甲辛如甲丙,成乙甲辛勾股形,則……

尺規作圖的單元教學,曾是現今中學幾何證明的重要媒介,而其中「輔助線」無中生有的歷程,最是學子感到徬徨、無所適從之處。從此經驗來看待上題的教學「解答」,雖不難從已知圖形與作法的描述中拼湊出完整的圖像,然而,整個作圖過程卻是嚴重的「無序」,好似那些隱藏的點、線、面原本就該出現在那兒,類似的情況在《新法算書》中屢見不鮮。如此的教材設計若成教師手冊,則新手該如何上任才能使得教材更具創造性與啟發性?

另外,三率法的計算結果常需處理反三角函數,也就是求得某一八線數值,再求其對應角度。面對這樣的情形,梅文鼎在數據的設計安排上,與《新法算書》如出一轍,呈現兩極化,有設計精確的 14也有誤差頗大的cos40o76604cos-17661640ocos39o59’7662315此現象雖不免受誤差概念所影響,16但在「中算第一人」梅文鼎身上,或多或少仍見西法的影子。

(四)限制的背後

不論是《新法算書》,還是《平三角舉要》,整個關於三角的運算性質中,皆未出現餘弦定理,由於時空背景所造在成方法上的限制,其背後所發展的劇情,或為開拓另一新紀元的點子。茲以筆者在咬文嚼字,幾經細讀後,豁然開朗之處為例

【範例】銳角形第三術「有三邊求角」

【解法】術為以勾總比弦總,若弦較與勾較也

既無餘弦定理,對於「勾總比弦總,若弦較與勾較」這個陌生之「術」,筆者只好反過來「看圖說故事」了:(圖三)

∵ (大勾+小勾):(大弦+小弦)=(大弦-小弦):(大勾-小勾)

  大勾2-小勾2 =大弦2-小弦2

  大弦2大勾2 = 小弦2-小勾2

  甲丁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圖三)

雖經一番推導得以確認此術無誤,然而對此天外飛來之術仍不得其門而入。筆者之後又繼續埋首鑽研,直到邂逅了下題:

        【範例】鈍角形第三術「有三邊求角」(新式)

【解法】術……,乃以勾較比弦較,若弦總與勾總。(圖四)

現在看來,這兩題根本就是換湯不換藥,可以直接跳過,無奈筆者當時腦袋混沌,早將前題歸零,所以又要再說一次故事。不過卻由於銳角與鈍角圖形的「體勢」不同,筆者才靈光乍現,說成了另一個故事:從鈍角形補成勾股形,再補成銳角形,又再加上「總」與「較」的感覺,最後就補成圖五的樣子了,如此一來,管他是勾較、弦較,還是勾總、弦總,只須Δ丁己辛 Δ丁丙庚,一切就都迎刃而解。後來筆者在綜合總整理時,看到這一巧妙變化,於是迫不及待地想寫下來與大家分享!

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圖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圖五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由於梅文鼎深受銳角形與鈍角形擺放的體勢所影響,因此,鈍角形永遠只能「補」成勾股形,而不能仿銳角形的「分」成勾股形來畢其功於一役。然無彼一役(分成勾股形,再以勾、弦之總與較證之),即有此一役(還原成圓上的兩割線,再以相似形證之)。相較起來,後術的認識就變得那麼直接,筆者由此而陰錯陽差的親身體驗,或值得在教學方法上多作反思。

六、插曲一則

關於文本中的用字,讀者可曾察覺「弧」與「弦」兩字總是長得怪怪的?若無此感覺,不妨現在睜大眼睛仔細瞧瞧右圖的模擬字,是不是都「少了一點」,這個現象是為了避諱清高宗乾隆皇帝的名號「弘曆」,因為「弧」與「弦」中都藏有「弘」的結構,所以就得「避嫌」啦!否則到時候少的不是「點」,而是「頭」。同樣的「新歷」、17「歷書」、18「新法歷書」、「授時歷」就都是在避「曆」字。19(到後來更用「秝」替代)

或許有讀者會根據這兩篇文本的書成年代而提出反駁,例如在劉鈍的平三角舉要提要〉所引的「是書安溪公刻於保定,乙酉南巡蒙恩召對御覽」,以及方圓羃積說「癸未歲,匡山隱者毛心易乾乾偕其婿中州謝野臣,惠訪山居,共諭周徑之理目,反覆推論方圓相容、相變諸率。庚寅在吳門,又得錫山友人楊崑生定三《方圓訂註圖說》,益覺精明」,文中出現酉(清聖祖康熙44年,1705)、癸未(42年,1703)庚寅(49年,1710),由此可推知,這些文本早在康熙朝就已刊印,因此「少一點」應是刻版或印刷不清的問題,而「歷」與「曆」當如同「圓」、「員」、「圜」等,通用無妨,況且就算真要避諱,也當是清世祖順治皇帝的「福臨」或康熙皇帝的「玄燁」才對,哪裡輪得到孫子乾隆皇帝!

上述的年代考據確屬真實,不過可別忘了《通彙》所收錄的《梅氏叢書輯要》版本前都有梅氏子孫的刊校資訊,因此,在重新刻印時,該怎麼避諱,就不得不看看當家的臉色囉!至於「刻版或印刷不清」的說法雖不無可能,然而文本中的「法」字就從來不曾少一點。以上插曲,聊供同好作為研究清朝文本茶餘飯後的話題,至於「己」、「已」、「巳」不分家的情況,是否還隱藏另一位大人物(雍正皇帝胤稹),目前未瞭,有待讀者高明。

七、後記

因為有感覺,所以認真鑽研,本以為兩天的週休可以敲定,如今已一週,實在是因為越鑽研,冒出的想法與問題越多,加上對於明清數學環境的涉略嚴重不足,案頭參考書目又少得可憐,要查證,總得大費周章,或許其中不少疑問早該是入門明清數學史研究的基本常識,而自己一概付之闕如,以致庸人自擾,而某些想法,也可能是門外漢的笑話吧!洪老師也鑒於夥伴們撰寫論文的現況,特別E-mail提醒大家可參考文俊、梅茵與宗奎小組讀書會的研討分享方式,以避免閉門造車與單兵戰鬥的浪費,一週來感受良多,大夥一同努力!

 

註解:

1.      參閱《梅氏叢書輯要》卷十九,頁13b-14b

2.      六宗率參閱《新法算書》卷九,頁21b-26a之《大測》〈表原篇〉:宗率一「圈內六邊等切形,求邊數」、宗率二「內切圈直角方形,求邊數」、宗率三「圈內三邊等切形,求邊數」、宗率四「圈內十邊等切形,求邊數」、宗率五「圈內五邊等切形,求邊數」、宗率六「圈內十五邊等切形,求邊數」。

3.      參閱《幾何原本》界說三十六則第三界「線之界,是點(凡線有界者,兩界必是點)、第六界「面之界是線」、第十三界「界者,一物之始終。今所論有三界:點為線之界;線為面之界;面為體之界,體不可為界」。

4.      參閱《梅氏叢書輯要》卷二十四,頁2a《方圓羃積》〈方圓相容〉

5.      曆法總部彙考收錄五部、測量部彙考收錄三部、算法部彙考收錄二部、儀象部彙考收錄一部。

6.      參閱《梅氏叢書輯要》,卷十九,頁12b之「比例」條。

7.      參閱上書,卷二十四,頁7b《方圓羃積》〈方圓周徑相求〉約法。

8.      參閱上書,卷二十二,頁5a之「全與全若半與半也」、頁9之「故大勾比大股若小勾比小股」

9.      參閱《幾何原本》界說三十六則第一界之註解小字。

10.  參閱《梅氏叢書輯要》,卷十九,頁12a之附圖。

11.  若從古法的定義來看,今日所謂的「倒數關係」並非顯而易見,不過,梅文鼎在「比例」條後則補充了類似今日「商數關係」的「八線自相生之比例」,此亦見於《新法算書》卷九十三,頁1a-5b之《測量全義》卷七「圈內線相當之理」。

12.  參閱《新法算書》卷八十一,頁1b5a《八線表》卷上「表中用線相求法第六條:求矢法『求設弧之餘弦,以減全數,得正矢,…,若求餘矢,則以正弦減全數,得餘矢』」。

13.  梅文鼎在註解小字強調「乙為鈍角,並同」,若據前後文一貫的想法,鈍角三角形是「補」而非「分」成兩勾股形,故其「並同」一詞應是指「皆以勾股形內角和成兩象限為已知」。

14.  參閱《梅氏叢書輯要》卷二十,頁6b

15.  參閱上書,卷二十,頁8b

16.  參閱上書,卷二十四,頁6之「約法…,去末六位,得同積之圓徑」

17.  參閱《梅氏叢書輯要》卷十九,頁1a,「新歷之妙全在弧三角」。

18.  參閱上書,卷十九,頁13a,「《歷書》中多言全數」、同上書,卷二十四,頁1a,「《歷書》周徑率至二十位」。

19.  參閱上書,卷二十四,頁7b-8a,「《授時歷》謂之平差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