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秉吉《九章術解》卷七校勘

台北縣福和國中  黃清揚老師

朝鮮南秉吉《九章術解》卷七「盈朒」共收錄二十個應用問題,「盈朒」的意思即為「盈不足」。利用盈不足術,即雙設法,來解決線性與非線性問題是本卷的特色,也是古代中算家特出的成就之一。1綜觀全卷,盈不足術的應用相當廣泛,其對線性問題給了精確解、非線性問題給了近似解。而從九章算術的整體來看,此卷在介紹線性方程組的〈方程章〉之前而,在相關比例算法的〈粟米〉、〈衰分〉、〈均輸〉三章之後。按劉徽的說法(以御隱雜互見),「盈不足術」乃比例算法的推廣與應用。2九章算術》中,劉徽的解釋對於我們了解其思想具有深刻的啟發。但經過長時間的推移,南秉吉著《九章術解》時是否從劉徽注中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,亦或是另闢蹊徑自尋桃花源,都將是我們關注的焦點。另外,從文化交流的角度來看,探究九章術解的底本,將對我們了解南秉吉的學術背景有初步的認知。

第一節  底本探討

    作為九章術解的讀者,我們很自然的提出了一個看法:南秉吉在著《九章術解》時所憑依的母本為何,是清代中韓文化交流時所流傳過去的版本,抑或是更早的版本?為解決這一問題,筆者在此卷對文字部分做了對比,並得到初步成果。以下的說明分為題目順序、單一文字及段落差異三方面。

1. 題目順序。首先筆者將九章術解》「卷七」依順序編號,再依各題中之關鍵字予以名稱,接下來便是對照各版本的差異(見附錄表格四)。經過初步的對照,《九章術解》與微波榭本及李潢本在題目順序上是一樣的,文淵閣四庫本武英殿聚珍本缺了第七問「共買豕」,南宋本則缺第七卷。

2. 單一文字。經過對題目順序作比較之後,筆者再逐字比較。此部份可分為四點來說明九章術解》與其他版本的不同,之後並嘗試探索其所採用母本的可能性:

(1). 卷名。南秉吉在本卷中所使用的卷名為「盈朒」兩字,相關文獻採用『盈朒』作為卷名者似乎僅出現在數理精蘊》,其他版本皆使用「盈不足」。(事實上南秉吉採用了數理精蘊》中的數學知識來解釋《九章算術》,見下文。

 (2). 在第六問術文中最後一句「減盈,增不足即物數」之「數」一字,其餘各版本此處皆作「價」。

(3). 第十二問術文中,「大鼠所穿合尺五寸」,正確應為「四尺五寸」,南秉吉在注中曾給予修正。相互對比之下,各版本中唯有微波榭本與李潢本脫落「四」字(在李潢本中,李潢對此錯誤有加註以說明,但他並沒有更改術文;微波榭本則未加註解)。筆者認為,南秉吉所採用的母本也一定脫落了「四」這個字,不然,作者不會去作校正的工作。也正因為作者做了校正,這裡留下了重要的蛛絲馬跡,讓我們得以繼續探究下去。

(4). 數字寫法。以「13」為例,在各版本中多少會有著「十三」或「一十三」兩種書方式的差別,但是微波榭本及李潢本與《九章術解》在此則寫法完全相同。

因此,從上述四點看來,後兩點讓我們有理由懷疑《九章術解》的母本為微波榭本或是李潢本,而不是其他的版本。當然,光憑這兩點還不夠充分,我們還需要更多證據來支持。

3. 段落的差異。這部分主要針對第四、六、十二及十九問四處的「術曰」來做說明。因為這四問的處理皆是類似的,所以只討論第四問即可。首先來看第四問的「術曰」:

盈不足相與同共買物者,置所出率盈、不足各居其下。令維乘所出率,并,以為實。并盈、不足為法。有分者通之。副置所出率,以少減多,餘,以約法、實。實為物價,法為人數……。 

在文字編排上,武英殿聚珍本、文淵閣四庫本微波榭本及李潢本與之相同。比對各文本之後,進一步發覺上述「術曰」內容實為戴震私心自用的產物。因為依武英殿聚珍版,戴震在《永樂大典》中輯錄《九章算術》時,已將《永樂大典》中的順序調動過。就以此問來說,戴震將《永樂大典》中「實如法而一」五字刪去,而將「盈不足相與同其買物者」十字移到「術曰」之下,並將「其」改為「共」,又在第二個「置所出率」之前添一「副」字。3經過這樣的調動及更改,所得到的結果就是我們所見第四問的「術文」部分。這種情形同樣出現在題六、題十二與題十九。這種情形之下,基本上我們便排除九章術解》的母本為戴震之前的版本了。

綜合上述,我們先排除武英殿聚珍本之前的文本做為《九章術解》母本的可能性,加上從文字及題目順序的證據,進一步排除了武英殿聚珍本及文淵閣四庫本這兩種可能,因此便剩下微波榭本與李潢本可供我們細究。尤有進者,我們經過逐字比對後,發覺《九章術解》與這兩個版本在卷七只有「朒」及「價」兩字的差異。這樣一來,微波榭本與李潢本作為母本的可能性應是相當高的。

第二節  南秉吉注解的特色

對於卷七注解之數學知識部分,南秉吉與前面幾卷的做法相同,他並未採用劉徽及李淳風注之術語-「齊同術」,而是用了另一種術語-「四率比例法」。其寫作風格較為貼近數理精蘊》,與劉徽之注截然不同。再者,從《數理精蘊》在當時清國、朝鮮兩國的流傳情形看來,推論南秉吉有可能是看了數理精蘊》之後,再用其中的數學知識來解釋九章算術》。此論點有以下幾點證據:

1. 在採用「四率法」之注中,其書寫模式及語氣與數理精蘊》相似。今取《九章術解》卷七中第一問「共買物」與《數理精蘊》卷八之第一問「有人分銀」(一盈一朒)為例來做對比。《九章術解》「共買物」題在求人數的做法及說明如下:

以出八出七相減,餘一為一率。一人為二率。盈三不足四相加,共七為三率。求得四率七,即為人數。……。夫一人多出一,而總價差七。則一為一人之所多,而七為七人之所多可知矣。故一與一人之比,同於七與七人之比也。

   《數理精蘊》在「有人分銀」題中求人數之做法及說明則為:

法以七兩與九兩相減,餘二兩為一率。一人為二率。盈四兩與朒十二兩相加,共十六兩為三率。推得四率八,即為人數。夫一人多分二兩,而總價差十六兩。則二兩為一人之所多,而十六兩為八人之所多可知矣。故二兩與一人之比,同於十六兩與八人之比。而為比例四率也。4

   更相對比之下,我們很難抗拒兩者在書寫上相似的說法。

2. 各版本對「盈不足」所給的注提供我們一部份訊息,使我們得以了解南秉吉的說法比較接近何者。首先見《九章術解》卷七在第四問對「盈不足」所給的注為:

          盈者,有餘;不足者,朒也。設有餘不足以求適中,而亦為因較而得正數。

劉徽的注(見楊輝本武英殿聚珍本、文淵閣四庫本微波榭本及李潢本)則為:

盈者,謂之朓;不足者,謂之朒。所出率謂之假令。盈朒維乘兩設者,欲為齊同之意。

數理精蘊》的寫法則是:

盈,有餘也;朒,不足也。設有餘不足以求適中,亦為因較而得正數之法5

從上述對比來看,《九章術解》與《數理精蘊》兩者在文字上幾乎相同,而劉徽的注除第一句與《九章術解》有部分類似之外,第二句就不相同了。所以,這個部分南秉吉應該是採用了《數理精蘊》的說法。

3. 《九章術解》卷七第六問注中有這樣一個問題:

假如眾人輪班。四人值五日,盈二十日;八人值九日,盈八日。求人數?

相同數字之問題見於數理精蘊》卷八「雙套盈朒」之「兩盈」:

設如眾人輪班值日。不知人數,亦不之日數。只云每四人值五日,則盈二十日;每八人值九日,仍盈八日。問人數及日數各若干?6

兩者相同的程度自然不在話下。實際上,要能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之下,能夠寫出相同數字及情境的問題,除了文化交流一途之外幾乎不可能達到。因此,此題之內容,南秉吉應得自於《數理精蘊》。

    從以上的討論來看,我們了解南秉吉相當程度的採用《數理精蘊》中的知識。所以接下來,筆者就南氏之注概略介紹,以便說明「四率法」在卷七所扮演的角色,並進一步比較劉徽與南秉吉注解的異同。南氏在本卷第一問至第四問給了相當的注解(其注解形式見上述第1點),注解內容採用「四率法」,計算與說明兼有但較強調計算過程。相較之下,劉徽在第四問之後才給出了注,並且其注乃為全章而設,計算雖有之但重點在說理。例如,在第四問對「有分者通之」之注,南秉吉的說法為:

謂并不足為法。以七家、九家相乘得六十三,又通之得二萬二千六百八十。

劉徽的說法則為:

若兩設有分者,齊其子,同其母。此問兩設俱見零分,故齊其子,同其母。

兩者的解釋方向就不同了。第五問至第八問南秉吉則未給詳盡算式過程,有趣的是在第六問後的注中,作者特別給了與《數理精蘊》中相同的題目(見上述第3點),並對該題有詳細的解讀,其考量值得令人玩味。第九問在本卷中具有關鍵地位,因為南氏特別給了三種解法,這在其他題中並未得見。並且在題九之前,南秉吉大篇幅解釋「四率法」,題九之後則對「雙假令」較多著墨而對「四率法」較少提到。雖然如此,然其本質依然為「四率比例法」,因為作者在題九注中清楚的說到「以下諸術接仿此」。以上所述種種,皆針對南秉吉註解的特色而立,其評價留待下節說明。

第三節  南秉吉注解的評價

總結本章內容來說,南秉吉有可能採用微波榭本或李潢本為母本,並且正文部分參照數理精蘊作注,劉徽及李淳風之說法則未被採納。作者在本卷所呈現之數學素養,當然主要受到數理精蘊》的影響,且其算法詳盡為一大特色。若採用現代的觀點,我們可以這樣說,南秉吉著書風格重在算術上,陳述算術過程之每一步驟皆非常詳盡,甚至會給出多種解法(題九)。相較之下,劉徽採用「齊同術」,其注則是較多說明,先說明方法再陳述算式或是算式與說明互相交錯,算術部分則不若南秉吉詳細。再從現代符號來對比,雖然兩人並無不同,但從HPM的觀點來看,兩人所採用的「修辭」進路相異且各有所長:南秉吉採用「西法」(「四率法」首見《同文算指》一書)來解釋九章算術,著重在詳述算式,試圖讓讀者知道每一步驟;而劉徽的進路則為傳統「中法」(「齊同術」),強調於解釋說明。除此之外,南秉吉會特別地在注中另給例子(題六)。以上即為筆者之看法,也希望這些內容的解讀,能對中韓文化交流有所貢獻。

註解:

1. 除了中國之外,古埃及與印度曾用「單設法」來解線性問題。

2. 劉鈍 (1993) .《大哉言數》(瀋陽:遼寧教育出版社),頁173

    3. 魏.劉徽注、唐.李淳風釋 ,《九章算術》,上海商務印書館縮印微波謝刊本,收入《四部叢刊》,169。

    4. 清•康熙御制,《數理精蘊》,收入郭書春主編《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彙•數學卷三》( 鄭州市︰河南教育出版社,1993 ),344。

5. 同上,頁344

6. 同上,頁3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