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證明 inverse 存在. 若
x H1
H2, 則利用 x
H1 及
H1 是一個 subgroup, 我們有
x-1
H1. 同理可得
x-1
H2. 故
x-1
H1
H2.
注意從證明中不難發現若將此 Lemma 1.5.1
中的交集改成聯集則結果不一定成立. 即
H1 H2 不一定會是
subgroup. 例如在整數
所成的加法群中,
2
和
3
這兩個
subgroups 的聯集不是 subgroup. 很容易就知
2
2
3
且
3
2
3
但是
2 + 3 = 5
2
3
.
從 Lemma 1.5.1 的證明也不難看出不只兩個 subgroups 的交集是
subgroup, 其實任意有限多個 subgroups 的交集也是 subgroup.
甚至無窮多個 subgroups 的交集也是 subgroup. 所以我們可利用 C(a) 是
subgroup 得到
Z(G) = C(a) 也是一個 subgroup.
給定 G 中的任一元素 a 及一個 subgroup H, 我們可以考慮
又若
x a-1 . H . a, 則存在 h
H 使得
x = a-1 . h . a. 故
最後若 H 是 G 的一個 finite subgroup, 我們要證明
| H| = | a-1 . H . a|.
一般來說要證明兩個集合的元素個數是相同的,
我們只要在這兩個集合間找到一個 1-1 且 onto 的函數就可. 固定 a G, 我們考慮 f 是從 H 到
a-1 . H . a 的函數,
定義為: 對於所有 h
H,
f (h) = a-1 . h . a.
由定義知
f (h)
a-1 . H . a. 我們現在檢查 f 是 1-1,
也就是若 h
h' 則要證明
f (h)
f (h').
(一般來說我們不容易直接證明不等, 所以都會用反證法.) 如果
f (h) = f (h'), 即
a-1 . h . a = a-1 . h' . a,
馬上知 h = h'. 這和 h
h' 的假設矛盾, 故知
f (h)
f (h').
最後證明 f 是 onto, 也就是任取
a-1 . H . a 中的元素
y, 我們要在 H 中找到一個 x 使得 f (x) = y. 不過由定義,
y
a-1 . H . a 表示存在 h
H 使得
y = a-1 . h . a, 故取 x = h, 則得 f (x) = y. 我們證得了
| H| = | a-1 . H . a|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