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證明 inverse 存在. 若 x H1 H2, 則利用 x H1 及 H1 是一個 subgroup, 我們有 x-1 H1. 同理可得 x-1 H2. 故 x-1 H1 H2.
注意從證明中不難發現若將此 Lemma 1.5.1 中的交集改成聯集則結果不一定成立. 即 H1 H2 不一定會是 subgroup. 例如在整數 所成的加法群中, 2 和 3 這兩個 subgroups 的聯集不是 subgroup. 很容易就知 2 2 3 且 3 2 3 但是 2 + 3 = 5 2 3.
從 Lemma 1.5.1 的證明也不難看出不只兩個 subgroups 的交集是 subgroup, 其實任意有限多個 subgroups 的交集也是 subgroup. 甚至無窮多個 subgroups 的交集也是 subgroup. 所以我們可利用 C(a) 是 subgroup 得到 Z(G) = C(a) 也是一個 subgroup.
給定 G 中的任一元素 a 及一個 subgroup H, 我們可以考慮
又若 x a-1 . H . a, 則存在 h H 使得 x = a-1 . h . a. 故
最後若 H 是 G 的一個 finite subgroup, 我們要證明 | H| = | a-1 . H . a|. 一般來說要證明兩個集合的元素個數是相同的, 我們只要在這兩個集合間找到一個 1-1 且 onto 的函數就可. 固定 a G, 我們考慮 f 是從 H 到 a-1 . H . a 的函數, 定義為: 對於所有 h H, f (h) = a-1 . h . a. 由定義知 f (h) a-1 . H . a. 我們現在檢查 f 是 1-1, 也就是若 hh' 則要證明 f (h)f (h'). (一般來說我們不容易直接證明不等, 所以都會用反證法.) 如果 f (h) = f (h'), 即 a-1 . h . a = a-1 . h' . a, 馬上知 h = h'. 這和 hh' 的假設矛盾, 故知 f (h)f (h'). 最後證明 f 是 onto, 也就是任取 a-1 . H . a 中的元素 y, 我們要在 H 中找到一個 x 使得 f (x) = y. 不過由定義, y a-1 . H . a 表示存在 h H 使得 y = a-1 . h . a, 故取 x = h, 則得 f (x) = y. 我們證得了 | H| = | a-1 . H . a|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