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回憶一下, normal subgroup 之所以比一般的 subgroup 好用在於可以利用它得到一個新的 group 稱之為 quotient group. 也就是說對所有 G 的 subgroup H, 我們可以將 G 用 H 來分類, 然後將同類的元素看成一個新的元素. 不過這些新的元素間一般我們無法定義一個運算讓它成為一個 group, 除非 H 是 G 的一個 normal subgroup. 畢b, 若 R 是一個 ring 且 S 是 R 的 subring, 由於 R 在加法之下是一個 abelian group, 而 S 在加法之下是 R 的一個 subgroup, 利用 abelian group 的 subgroup 都是 normal subgroup, 我們當然有 R/S 這一個加法之下的 quotient group. 我們當然還希望 R/S 中也有乘法, 這樣就可能得到一個新的 ring 了. 要怎樣在 R/S 中定一個和 R 的乘法相關的乘法呢? 我們可以學 2.4 節的方法來處理.
首先必須了解 R/S 中的元素長什麼樣子. 任取 R/S
中的一個元素都可以用
來表示, 其中 a
R 而
是將
R 中所有和 a 同類的元素看成是一個元素. 怎樣的元素會和 a
同類呢? 別忘了這裡我們是用加法所以依定義 a 和 a' 同類若且唯若
a - a'
S. 畢b若
,
R/S, 因 S 在加法之下是 R
的 normal subgroup, 由前面知我們自然可定
S 要有怎樣的性質 R/S 上定的乘法� 不會有問題呢? 也就是任取
r, r'
R 以及 s, s'
S 我們有
=
且
=
因此
=
表示 r . r' 和
(r + s) . (r' + s') 在 S 的分類之下是相同的.
換句話說: 我們要求
由於 S 是一個 subring, 當然得
s . s'
S, 因此式子
(6.1) 等同於要求對任意的 r, r'
R 及 s, s'
S 皆需符合
雖然一個 ring 的 ideal 必須是一個 ring, 就如同 subring 的情況我們不必檢查 ring 的所有條件, 利用 Lemma 5.4.2 我們有以下判斷 ideal 的方法.
畢b回到我們考� ideal 的真正目的. 若 I 是 R 這個 ring 的 ideal,
我們想利用 R 的 ring 的性質來創造另一個 ring. 首先我們利用 R
在加法之下是 abelian group 且 I 是其 normal subgroup, 用 I 將
R 分類, 然後將同類的元素所成的集合看成一個新的元素.
如此一來這一個分類後的集合 R/I 可定出一個加法, 而且是 abelian
group. 然後再用 I 是 ideal 的性質, 給 R/I 乘法的結構. 也就是說若
是與 a 同類的元素所成的集合,
是與
b 同類的元素所成的集合, 則我們定
首先利用我們知道的 group 理論, R/I 在 + 之下是一個 abelian group, 也就是說 R/I 符合 (R1) 到 (R5) 這 5 項 ring 的條件. 我們只要檢查 (R6), (R7) 和 (R8) 即可.